以公司名義買一輛價值30萬的車可以抵多少稅
2023-11-23 15:50:47
作者:蔡金盛
7.5萬元。
購車的增值稅發(fā)票可抵扣進項,抵稅金額為30萬元*13%=3.9萬元;參照財稅[2013]37號附件一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從銷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因此,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若新購買汽車,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進項稅額,可不再區(qū)分是否自用,均可抵扣進項稅額。
購買的車可作為公司固定資產(chǎn),計提的折舊全額抵扣所得稅,可抵稅金額為30萬元*25%=7.5萬元。
簡介
計稅價格的計算一般分兩種情況:(1)國產(chǎn)私車的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jīng)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fā)票價÷1.17,然后再按10%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2)進口私車的計稅價格為:計稅價格=關(guān)稅完稅價格+關(guān)稅+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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