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需要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那么科目三也要考嗎?
2023-09-22 14:43:14
作者:蔡金盛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次記12分,如果機動車駕駛?cè)嗽谝粋€記分周期內(nèi)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十日內(nèi)需要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即:科目三考試。
酒駕是需要參加科目一考試的,考試合格后等六個月期滿就可以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取回駕駛證了,不需要參加科目三考試。要是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科目一考試的,就要參加科目三考試了。
在一個記分周期被記12-23分的,學習報考科目一。被記24-35分的,學習報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被記36分及以上的,所有的科目都要重新學習報考。
酒駕被吊銷駕照后要考科目一到科目四全部科目。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吊銷駕照的,駕照是要被作廢的,你需要重新報名駕校,重新學習駕照,考試科目一到科目四全部科目;如果只是扣12分的話,那只需要考試科目一即可。
駕駛證被扣滿12分,只需要重新考科目一,合格后就可以重新駕駛機動車,不需要考其他科目。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fā)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
酒后記12分,罰1000元。準駕不符罰200--2000元記12分。并可以拘留15天內(nèi)。學習科目3,之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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