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多久內報警有效
1、車禍報告的有效期是多少天?
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xiàn)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記錄在案,并作出是否撤銷的決定。三天之內接受。當事人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jù)。
扣押車輛的法律依據(jù)和扣押車輛的期限
《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xiàn)場進行檢查、勘察,收集證據(jù);為取證需要,可以扣押肇事車輛,但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實。
(一)5天(指派或委托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20天+10天(檢驗鑒定應在20日內完成;經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10天)派出所交通管理部門)+5天(通知當事人在檢驗鑒定完成后5日內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40天。
(二)不需要檢驗鑒定的車輛,10天。
二、交通事故調解期限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可以在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接到交通事故確認書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調解。并在八日內作出調解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在調解前三日通知當事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臅r限為十日
(一)因人死亡的,從規(guī)定的喪葬事務處理時間結束之日起計算;
(二)造成人身傷害的,自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
(三)因傷致殘的,自殘疾認定之日起計算;
(四)造成財產損失的,自損失確定之日起計算
3.相關檢驗鑒定時限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需要對現(xiàn)場的生理、精神、傷情、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體、路況等進行檢查鑒定的,應當、自現(xiàn)場勘查之日起五日內,委派或者委托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測鑒定。
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需要延長的,經設區(qū)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10日。檢查鑒定期限超過期限的,必須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2.尸檢需征得親屬同意。檢查完畢后,應當通知死者親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
3.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查鑒定外,不得使用。檢查鑒定完畢后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對棄車逃逸的無主車輛,或通知當事人十日仍未接回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處理。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查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查鑒定結論抄送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查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檢查鑒定結論副本后三日內申請重新檢查鑒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應當指派或者委托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或者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重新檢測鑒定。
5.當事人對自己委托的檢查、鑒定、評價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檢查、鑒定、評價結論后三日內再次委托檢查、鑒定、評價,并告知交通部門公安機關管理部門。部門通報。
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y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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