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在4s店做保養(yǎng)車還保修嗎
在2013年10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出臺了汽車三包政策,從2022年1月1日開始更改為新修訂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來執(zhí)行,其中
第五條: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經營者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符合本規(guī)定的三包要求。
很多汽車品牌都規(guī)定,在外保養(yǎng),不在4S店保養(yǎng),如果出現(xiàn)質量問題,4S店一概不負責,這種相當于霸王條款的規(guī)定,讓4S店幾乎壟斷了新車的保養(yǎng)市場。但是這種霸王條款已經是一種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jù):《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這條規(guī)定說明,即使你不在4S店保養(yǎng),在質保期內,4S店依然必須為你提供質保服務,但是4S店見招拆招,又想出了新的辦法,那就是我可以提供質保服務,但是消費者在外面保養(yǎng),必須提供一系列的證明來證明保養(yǎng)的機構的資質、零部件的質量、技師的資質,否則4S店也無法提供保養(yǎng),說到底就是要消費者證明,這車不是因為保養(yǎng)的時候修理廠技術不到位或者使用了劣質的零部件損壞的,而是正常行駛損壞的。
消費者必須提供的資料有:
1、維修店的工商執(zhí)照、維修行業(yè)營業(yè)許可證、廠家授權證明
2、保養(yǎng)的結算發(fā)票
3、保養(yǎng)配件的使用證明和合格證
4、維修師傅是的資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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