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更換車標怎么處罰
根據(jù)《機動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私自更換汽車標識屬于違法行為,個人更換的車輛不能通過車輛年檢。交警按照《機動車管理辦法》罰款500元,扣留車輛行駛證,責令司機恢復原車標,交還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組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登記的結(jié)構(gòu)、構(gòu)造或者特征的;
(二)改變機動車的型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號的;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號牌、行駛證、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的;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號牌、行駛證、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的。更名行為屬于擅自改變機動車特征和型號的行為。
私自改裝車輛如何處罰:
擅自改裝、組裝機動車的修理企業(yè),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并處沒收零部件和經(jīng)營場所。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同時,運管所、交管站也將加大對改裝車輛惡意改裝行為,特別是大型車輛經(jīng)營者的查處力度。繼續(xù)使用擅自修改或已取得《道路運輸證》擅自修改的,經(jīng)核實后予以處罰。采取強制措施,責令恢復原狀,處3000元罰款。
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機動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車身顏色;
2、更換發(fā)動機;
3、更換車身或車架;
4、因質(zhì)量問題廠家更換整車;
(五)營運機動車轉(zhuǎn)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變更為營運機動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區(qū)域。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憑證,屬于前款第一項至第五項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檢驗:屬于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證書: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
3、機動車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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