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有幾種燈光
1、近光燈
作用:主要為了照明,同時也為了引起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注意。
近光燈是大家使用得最多的燈,在天色稍暗,視線稍微有些“吃力”的時候,應該開啟近光燈,特殊天氣下也應該開啟近光燈。
2、遠光燈
作用:在沒有路燈的情況下用于照明,也可與近光燈切換配合使用,起到警示作用。
遠光燈比近光燈角度要高,亮度要強,照射的距離要遠,要合理使用遠光燈,不能濫用。同時要注意切換回近光燈的情形。
注意事項:兩車交匯時,距離小于150m時,不能使用遠光燈;大霧天氣禁止使用遠光燈;前方有行人時不使用遠光燈;當對面來車開啟遠光燈,您可以閃動遠光燈提示對方關閉遠光燈。
3、轉向燈
作用:告知他人自己的意圖,同時也為了引起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注意。
打轉向燈是為了告知周邊交通參與者自己的意圖,越溝通則越安全。不愛打轉向燈,突然轉向,非常危險!
4、霧燈
作用:在雨霧天氣行車時起到照明道路與安全警示。
霧燈,是雨霧天氣里使用的燈光信號,在能見度低下的天氣里,容易讓車輛或行人提早注意到,從而有效預防事故的發(fā)生。在能見度較高的夜間使用霧燈,其惡劣影響絲毫不亞于濫用遠光燈。
5、雙閃燈
作用:為了引起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注意。
雙閃燈又名“危險警報閃光燈”,使用雙閃時,要么意味著車出了問題,要么發(fā)生事故等緊急情況,起到警示周邊交通參與者的作用。
什么情況下可用:臨時停車;能見度<100m,時速<40km/h;車發(fā)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需要等待救援;牽引故障車輛時;車速較低時。
6、示廓燈
作用:為了引起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注意。
通過示廓燈,別人能知道你車身的寬度(輪廓),是一種信號提示燈,一般不單獨使用,當開啟了近光燈的時候,示廓燈就會自動開啟。
7、剎車燈
作用:為了引起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注意。
剎車燈特意用紅色,因為人看見紅色自動就會緊張起來,而且一般會設置三個位置,目的就是提醒后車要注意減速,避免追尾。
8、日間行車燈
作用:為了引起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注意。
日間行車燈的作用不是為了照明,而是為了讓別人知曉自己的存在。一般來說,開車后自動開啟,它不是標配,在高速上,有日間行燈的車輛很容易被前車發(fā)現。
9、倒車燈
作用:為了引起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注意。
倒車燈在車輛倒車的時候會自動開啟,作用是提醒其他行人和車輛注意,大家要經常檢查倒車燈,這是易損物件,有些車型只有一個倒車燈。
10、牌照燈
作用:看清車牌。
顧名思義就是給車牌照明的燈,主要在夜間或者天氣不好的時候開啟,能在20米之內看清車牌,且和示寬燈由同一開關控制(打開示寬燈即可打開牌照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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