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車規(guī)定是什么
1、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7座以下)享有6年免審政策。
2、6-10年的車輛每兩年上線檢測一次。
3、10-15年的車輛,每年上線檢測一次。
4、15年以上的車輛,每半年上線檢驗一次。
5、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1次。
6、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1次。
7、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1次,超過4年的半年檢1次。
注意,以下三種情況是不能享受免檢政策的:
1、面包車。
2、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
3、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
另外,自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xù)的車,不享受6年內免檢政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根據《關于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yōu)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調整優(yōu)化檢驗周期,進一步優(yōu)化調整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含9座以下,面包車除外)、摩托車檢驗周期。
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并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
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
此次調整后,非營運小客車、摩托車在10年內,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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