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一次記多少分
另外在道路上車輛發(fā)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或者設置警告標志的,罰款20-200元、一次記3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罰款20-200元、一次記6分,如果是市區(qū)內停車這樣的輕微違章行為只是需要罰款并不會扣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九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9分:
(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十一)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第十一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guī)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機動車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或者發(fā)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后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wěn)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點擊查看今日優(yōu)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