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遲到多久不能入場
對于遲到不允許參加考試的學員,考生成功預約考試后,不能如期參加考試,需要提前一天到當?shù)剀嚬芩∠荚嚕駝t此次考試將會被判為不及格,需要過10天后再重新預約考試。
科目三總共只有5次考試機會,考試一次,不合格的學員當場有一次免費補考機會,補考仍不過關(guān),終止本次考試。如果第五次考試仍然不能通過,則已通過的科目成績作廢,需要重新報考駕照考試,即從科目一開始重新考試。
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lǐng)和使用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申請人因故不能按照預約時間參加考試的,應當提前一日申請取消預約。對申請人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判定該次考試不合格。
第四十七條: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后預約??颇咳踩拿黢{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第四十三條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人預約考試科目二,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報考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十日后預約考試;
(二)報考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二十日后預約考試。
第四十四條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人預約考試科目三,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報考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二十日后預約考試;
(二)報考小型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三十日后預約考試;
(三)報考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四十日后預約考試。屬于已經(jīng)持有汽車類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三十日后預約考試。
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nèi),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shù)分別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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