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關(guān)于安全車距的說法
2023-04-13 09:12:53
作者:蔡金盛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規(guī)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fā)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
雪天將給高速駕車出行的人們帶來極大的不便和安全隱患,雪天在高速公路行車一定要注意速度和距離。
因此在冰雪路上行駛要降低速度,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遇到冰面上有打滑現(xiàn)象,不要急剎車,不要猛打方向,要降低速度同時進行點剎,讓車慢慢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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