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多久死亡不算交通肇事?被撞后沒事第二天死了事件判責
2022-05-23 17:43:21
作者:lizhu
眾所周知,當車禍造成人員傷亡時,如果司機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那么司機往往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有時也會出現(xiàn)受害者在事故發(fā)生時沒有當場死亡,而是在幾天或幾個月后死亡的情況。那么,這是一起交通事故嗎?
事實上,交通事故發(fā)生與否與受害人死亡時間關系不大,不以受害人死亡時間計算。根據(jù)受害人死亡原因與事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來判斷。比如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司機負主要責任,受害人當場死亡。但經過相關鑒定,證明被害人死亡原因為癌癥所致,與事故無因果關系,不屬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因碰撞、碾壓、刮擦、翻車、車禍、爆炸、火災等引起。,在行駛過程中,車輛行為人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如果車主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或者同等責任,那么車主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其他惡劣情節(jié)的,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可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刑法規(guī)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事劃分是,交通肇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事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負事故同等責任;
(三)造成他人財產直接損失或者公共財產損失,對事故負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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