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分教育結束后多久預約考試
2020-10-26 16:41:18
作者:huangguihong
【太平洋汽車網(wǎng)】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nèi)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十日內(nèi)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
一個周期被記12分的,該駕駛人就失去駕駛資格,通常要不少于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恢復駕駛資格。記分起到強行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發(fā)案率,但是執(zhí)法中對駕駛人記分處罰喪失了嚴肅性、規(guī)范性,使記分流于形式。
第四十八條車輛管理所換發(fā)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換發(fā)機動車駕駛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處理完畢的;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記分達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教育、考試的。(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wǎng) 黃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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