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之間汽車需要過戶
2020-09-28 18:59:27
作者:linhong
【太平洋汽車網】親屬之間車輛轉移所有人,也是需要辦理過戶手續(xù)的。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現(xiàn)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fā)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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