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分為哪些
2025-01-03 00:58:02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wǎng)】凡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停放(行駛過程中的臨時性停放)發(fā)生碰撞、輾壓、刮擦、翻復(fù)、失火、落水、墜車、爆炸等所造成的人員和牲畜(牛、馬)傷、亡、車物損壞等,均稱交通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分為以下四類:
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chǎn)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chǎn)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chǎn)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chǎn)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wǎng) 李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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