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之唯恐不及 車撞死狗后該如何處理?
【太平洋汽車網(wǎng) 用車頻道】其實有關(guān)車輛撞死寵物的事件真是多不勝數(shù),但是對于這種非典型事故的處理和歸屬一直存在著各種爭議。不過,相信車主和所有養(yǎng)狗之人都不想遇到這樣的事情,但是若真是不幸遇到這類事故,我們又該如何妥善處理呢。(本文并沒有對出鏡的寵物狗作出任何有傷害性的行為,請各位放心。)
最近在微博又看到一則車撞死狗的事故,坐標象山丹城。博主“你是我今生的奇遇”稱5月24日晚上在道路正常行駛,撞死了一只突然跑出來沒有牽繩的薩摩。狗主人要求賠償3000元,雖然保險公司的理賠員也說3000元賠償很合理。不過,博主覺得最多賠交強險2000元,自然而言狗主人不同意。而交警大隊也不管賠償,直接給開了責任認定書,認定博主主責狗主人次責。這位博主氣不過,就此事申請上訴。
由博主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可見,博主確實是在道路上正常行駛,剛過斑馬線不久就撞上車頭右邊道路突然跑出來的白色小狗,釀成慘劇。
就上述案例來看,車主撞到狗后,立刻報警這種做法是正確的。發(fā)生車輛與動物相撞的事件后,我們一定要像撞人那樣處理,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停好車,然后打電話報警,待警察到現(xiàn)場后進行處理,這是效率最高的辦法。如果我們置之不理,后果可能就是交通肇事逃逸,這個責任可大了。
其實從法律角度講,具備狗證的狗,是其主人的合法財產(chǎn),如因車主的不慎駕駛導致財產(chǎn)損失,應按財產(chǎn)價值給予賠償;如果因財產(chǎn)所有人管理不當,比如讓狗自己跑到馬路上、或不栓繩而導致發(fā)生交通事故而致狗傷亡的、或者導致第三人財產(chǎn)損失的,應視車主的合法駕駛情況而與狗主人分別承擔相應責任,也就是說如果車主無過錯,那就是狗主人需自己承擔。
法律層面上說,可能這種責任劃分確實很殘忍,就算是寵物主人的疏忽沒有對寵物盡到保護責任,讓自己愛寵被車撞了慘死,怎樣都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所以,一般警察遇到這種情況出于人道主義,也會建議雙方私底下協(xié)商賠償,上述案列中的警察就是一個例子。
當然,車主出于人道主義一般都會給予狗主人適當安慰和補償。不過,像上述案列狗主人索求的賠償超出了博主的預估,且事件本質(zhì)是狗主人沒有拴狗繩拉著寵物出行而造成的慘案,這是狗主人沒有盡到了保證狗安全的義務。從法律層面來看,上述案例中的是狗主人的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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