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事故認定書 其與民事賠償責任的區(qū)別是什么
1.什么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違法行為時,依據(jù)交通法律法規(guī),定性、定量判斷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后果之間因果關系時形成的文件材料。它是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性文件,其目的是為了分清事故責任,依據(jù)交通法等法規(guī)對肇事者做出正確、適當?shù)奶幜P,為以后的事故損害賠償?shù)於ɑA和提供依據(jù)。教育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研究交通事故規(guī)律,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除尚未找到逃逸人、車輛,或者交通事故事實無法查證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下列內(nèi)容: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交通環(huán)境的基本情況;(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3)交通事故證據(jù)及原因分析;(四)交通事故當事人或事故原因的過錯和責任。3.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diào)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2.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民事責任有什么區(qū)別?
當交通事故發(fā)生時,存在一個責任劃分和認定的問題。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必然導致人身和財產(chǎn)的損害和損失,這兩者都涉及到民事賠償?shù)膯栴}。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民事賠償責任都是國家有關部門行使公權力的表現(xiàn),但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的責任認定不等于民事賠償責任。
(1)確定交通事故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的主體不同。
前者由交警部門根據(jù)管理權限確定,后者由人民法院根據(jù)司法管轄確定。在民事賠償程序中,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只能作為認定民事責任的證據(jù)之一,而不是確定民事責任當事人責任的唯一標準。
(2)確定交通事故責任和民事賠償有不同的原則。
交通事故責任按照過錯原則確定,即沒有過錯就沒有責任,輕微過錯為次要責任,重大過錯為主要責任,同等過錯為同等責任,全部過錯為全部責任。而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確定則遵循混合原則,即在某些情況下遵循過錯原則,在某些情況下遵循無過錯原則。
(3)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所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可能成為當事人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依據(jù)之一。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包括當事人是否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但民事責任認定的法律后果只能是確定當事人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4)交通事故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的認定內(nèi)容不同。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主要是判斷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在造成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民事責任的確定是指確定賠償?shù)闹黧w、范圍和數(shù)額。
(5)交通事故責任不同于民事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是交通事故的直接當事人,通常包括行人、駕駛員和乘客。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主體是交通事故的參與者,包括直接涉及的人,如行人、司機和乘客,以及間接涉及交通事故法律關系的人,如車主和保險公司。下列情況下的事故責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責任的主體:
1.因雇傭關系引起的交通事故,由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勞動者有重大過錯的,承擔連帶責任。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只針對實際駕駛人,即員工,沒有任何雇主責任的認定。不存在連帶責任這種東西。
2.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民事責任(事故責任主體不同于民事責任賠償主體,事故主體為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承擔責任)。
3.在車輛出借的情況下,出借人出借的車輛存在缺陷,或者借款人明知借款人不具備駕駛資格而出借的,應當對事故承擔連帶責任(出借人不是事故責任主體,但在民事借款中有過錯)。
4.如果車輛參加了交強險,投保的保險公司會在責任限額內(nèi)進行賠償(保險公司不是事故的責任主體,但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應該是民事責任主體)。
5.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或者雖無共同故意或者過失,但侵權行為直接結合相同損害后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只能作出全責、主要責任、同等責任、無責、不承擔連帶責任)。
(6)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適用的法律不同。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時,對交通事故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的認定也適用不同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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