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交通事故誰來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要注意的問題
1.誰將為這次交通事故買單?
在交通事故人身傷害糾紛案件中,常見的責任主體如下:
1、車主對自動駕駛和員工駕駛情況的主要責任。
在車主自駕、員工雇傭的情況下,車主既是車輛運營的所有者,也是運營利益的所有者。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車主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交通事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如果車主既不能控制車輛的運行,也不能從車輛的運行中獲得利益,則不承擔連帶責任。
2.未經(jīng)授權駕駛情況下的責任主體
違章駕駛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有雇傭關系的員工實施非雇傭行為,擅自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比如員工擅自駕駛雇主車輛,或者公司員工擅自駕駛公司車輛。車主原則上仍應承擔賠償責任。業(yè)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依據(jù)與員工的雇傭合同向員工主張賠償。另一種是沒有雇傭關系的人擅自駕駛他人車輛的,由駕駛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存在管理上的缺陷。
3.租賃或出借情況下的責任主體
車輛所有人將車輛出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是基于利益和信任的關系允許他人自主支配其車輛的使用權。在這種情況下,車輛的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都是車輛運營的所有者,同時也是運營利益的所有者。因此,發(fā)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和借款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出租人和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
4.車輛未過戶情況下的責任主體。
買賣車輛不轉移所有權違反行政法規(guī),與駕駛造成的損害沒有因果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連環(huán)購車原所有人未辦理更名過戶手續(xù)是否承擔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批復》認為,“連環(huán)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xù),且因車輛已交付,原所有人既不能支配車輛運行,也不能從車輛運行中獲得利益,故原所有人不應承擔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币虼耍谲囕v實際交付之后,登記的車主由于車輛的交付而失去了對車輛操作的控制和利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實際控制車輛運營或者獲得車輛運營利益的買受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原登記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盜竊駕駛案件中的責任主體。
最高法院《關于“被盜機動車發(fā)生事故后損害賠償責任由誰承擔”的批復》明確規(guī)定:“使用被盜機動車造成事故,造成受害人物質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所有人不承擔賠償責任?!毙枰⒁獾氖牵瑹o論是車主管理車輛不當還是下一次,如果車輛被盜后發(fā)生事故,車主都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賠償應注意的問題
(1)機動車駕駛人和駕駛機動車不屬于同一單位,駕駛人和使用機動車的收入單位為報告,收入單位先行墊付。
(2)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和受益人是共同被告,由他們負責賠償。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其監(jiān)護人是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監(jiān)護人已盡到監(jiān)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其責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以自己的財產(chǎn)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監(jiān)護人適當補償,但單位擔任監(jiān)護人的除外。
(4)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的,不放棄其繼承的繼承人作為被告,只在繼承的財產(chǎn)數(shù)額內(nèi)承擔責任。如果繼承人放棄或失去遺產(chǎn),不能作為被告,因為沒有提供遺產(chǎn)的例外。
(5)因緊急避險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被告造成的,因緊急避險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積極避險者為共同被告,所有人或者駕駛人所屬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六)持有車票或者按照規(guī)定免票的旅客,或者持有優(yōu)惠票或者經(jīng)經(jīng)營者允許的無票旅客乘坐公共汽車,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死亡的,承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死亡是由旅客本人造成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由旅客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七)學習駕駛人駕駛教練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教練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責任。駕駛教練車學習駕駛車輛的駕駛員發(fā)生交通事故,無責任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罰;如果是他的責任,就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8)志愿幫助者駕駛汽車,無償從事幫助活動,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被幫助者作為受益人,應當列為被告,并對受害人給予適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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