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爭取車禍死亡賠償金 車禍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一、車禍死亡如何獲得賠償
受害人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被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如果低,可以按照法院起訴地的標準賠償,盡可能賠償受害人。
賠償金是按照起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計算的,所以選擇起訴法院所在地與死亡賠償金的數額密切相關。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法院管轄規(guī)定,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轄法院一般為:被告住所地法院和交通事故發(fā)生地法院。起訴前,當事人可以查閱當地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選擇管轄標準高的法院更有利。在選擇被訴法院時,需要考慮訴訟成本,如路途的遠近、賠償標準的差異比例、當地訴訟的便利性、當地的保護等因素。
交通事故賠償權利人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標準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
二、車禍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交通事故導致的非正常死亡不僅造成公民生命的喪失,也給死者的親屬和家庭造成極大的傷害。這種傷害不僅表現在巨大的物質損失上,精神上的創(chuàng)傷和痛苦也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但是人死不能復生,一個人的一生無論花多少錢都改變不了。對死者親屬的精神傷害和物質損失是客觀存在的。
我國法律在處理交通事故中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或考慮到上述因素,從實際出發(fā),以貨幣賠償的形式撫慰死者親屬的精神痛苦。這不僅是一種安慰,也是對肇事者錯誤行為的道德譴責。體現了法律加強了對生命權的保護,也是重視生命權的體現。同時,部分死者生前或死后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其死亡造成家庭收入水平下降也是客觀存在。給予一定的死亡賠償金,也具有一定的經濟補償性質。
由于死亡賠償金具有精神撫慰金和經濟補償金的雙重性質,其分配應根據立法設立該款項的目的和我國現實生活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接受者應該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范圍內,因為他們的精神創(chuàng)傷和物質損失是最大的。同時,由于死者非正常死亡,家庭不完整,對生活和工作影響最大的也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
閱讀:交通事故賠償的起訴條件,交通事故賠償的訴訟證據要點。
一、交通事故賠償起訴的條件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guī)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確定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范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的。根據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法發(fā)(1992)39號)第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就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提起民事訴訟,應當提交下列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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