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財產損失不包括哪些 是否包括車輛停運損失
1.交通事故的財產損失有哪些不包括在內?
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和財產的直接損失。
不包括人身傷亡現場救援(保險)費用,也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yè)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二、交通事故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車輛熄火損失?
受損機動車維修過程中的停運損失是否賠償的問題,其實就是道路交通事故的賠償范圍。
(一)行政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過去的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車輛、物品、設施等。因交通事故受損和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死亡的牲畜視為直接財產損失,而停工、停產、停業(yè)等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視為間接財產損失,交通事故責任者只賠償直接損失,不賠償間接損失。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根據其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钡谌鶙l規(guī)定:“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殘疾人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直接財產損失?!惫膊?991年12月2日發(fā)布的《關于修改道路交通事故分級標準的通知》(國交通字[1991]113號文件)第三項規(guī)定,“事故處理中,財產損失還應當包括現場搶救(保險)和人身傷亡善后處理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yè)造成的間接財產損失?!?p>(二)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復
與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不同的是,1991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給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批復中明確指出,國內船舶海損事故造成的營運損失,應當納入海損賠償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guī)定,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侵權人應當賠償受害人因其侵權所遭受的實際損失。包括被害人財產的損害、減少、損失,為減少或者消除損失所支出的費用,被害人在正常情況下不受侵害所能獲得的利益。因此,國內船舶在內河或沿海運輸中發(fā)生海損事故所造成的合理經營損失(包括船員工資損失),應納入海損賠償范圍?!憋@然,回復中確定的賠償范圍包括了一般事故造成的經營損失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三)補償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guī)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笔芎θ艘虼嗽馐芷渌卮髶p失的,應當侵害受害人并賠償損失機動車修理期間的停運損失屬于交通事故遭受的“其他重大損失”。
(4)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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