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沒有工作證明誤工費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沒有工作證明誤工費怎么算?
無法提供工資證明,誤工費可以參照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guī)定:
誤工費根據(jù)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計算公式:誤工費 = 誤工時間 × 誤工收入。
1、 誤工時間
(1)非死亡案件:由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證明確定;傷殘案件中,由構成傷殘的鑒定意見,誤工時間可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2)死亡案件:家屬的的誤工時間根據(jù)死者的安葬方式可選擇從死亡之日計算至火化/下葬之日。
2、誤工收入
(1)實際收入:即被誤工人員的工資等穩(wěn)定收入數(shù)額。
(2)近3年的平均收入:被誤工人員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有的地區(qū)支持1年)
(3)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職工平均工資: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guī)定,包括以下項目: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xù)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chǎn)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chǎn)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shù)額。
1、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于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于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2、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jīng)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j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qū)經(jīng)濟環(huán)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jù)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shù)姆秶鷥冗M行確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誤工費是受害者可以進行申請的,但是也要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對于誤工費的申請我國也是出了相關的規(guī)定,沒有固定收入和有固定收入所給的賠償金額就會不一樣,所以,誤工費是有它的法律依據(jù),我們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合實際情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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