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車輛報廢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辦理車輛報廢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 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3. 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 車輛牌照。
5. 《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由專業(yè)的報廢汽車回收公司出具)。
6. 《機動車注銷證明書》(由車輛所在地的車管所出具)。
7. 如果是進口汽車,還需要提供國家質檢總局汽車進口許可證和商品檢驗單。
8. 如果是營運車輛,還需要提供道路運輸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9. 如果是單位車輛,還需要提供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10. 《機動車登記表(副表)》(到所轄區(qū)交巡警支、大隊車管部門抽?。?。
11. 《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12. 單位車輛還需提供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13. 事故車輛需要證明材料。
14. 申請表,包括《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機動車報廢審批申請表》。
15. 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車輛報廢回收證明,《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辦理流程如下:
1. 準備好上述材料。
2. 填寫申請:到機動車解體廠業(yè)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登記受理申請后,會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
3. 送交解體:選擇一家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將車輛送交解體。
4. 辦理登記:回收企業(yè)查驗通知書后會將車輛解體并照相。最后車主持《變更表》《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guī)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另外,車輛報廢的原因包括:機動車達到國家報廢標準的里程或年限后,車輛的技術性能、經濟性能、廢氣排放均達不到要求。若繼續(xù)使用,存在較多安全隱患和污染環(huán)境,維修保養(yǎng)費用劇增。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等國務院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聯合發(fā)布《汽車報廢標準》規(guī)定:汽車行駛達30 - 50萬公里,使用8 - 15年或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技術狀況無法修復的;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耗油量超過國家標準15%的;經修復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的;排污超標無法改善的車輛均應當強制報廢。
車輛報廢還有相關補貼,比如:
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
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yè)車,每輛補貼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