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買車新政策在新能源汽車方面有何規(guī)定?
海南買車新政策在新能源汽車方面有不少規(guī)定。
首先是運營車輛補貼,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省內購買并注冊登記的新能源載貨營運汽車,中重型車注冊登記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 3 萬公里,每輛能申領 3 萬元補貼;輕型及以下達 2 萬公里,每輛 1 萬元。新能源旅游客車、班線客車,中大型車達 3 萬公里每輛 2 萬元,小型及以下 0.8 萬元。新能源城市環(huán)衛(wèi)車達 1 萬公里,中重型每輛 3 萬元,輕型及以下 2 萬元。
個人及其他領域用的新能源汽車,能提供核算充電量的,注冊登記起一年內充電量大于 2000 度,每輛 2000 元補貼;小于 2000 度,每輛 1500 元。要申領補貼,車得是初次登記上牌,注冊登記有新能源專用號牌,補貼資金發(fā)放前不能過戶,要接入監(jiān)管平臺,發(fā)票和行駛證日期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自愿申報,截止時間 2024 年 3 月 31 日,可通過“海易辦”移動端 APP 或小程序選擇“海易兌”應用,或者“海南工信微報”“海南新能源汽車促進中心”微信公眾號申報。個人申報上傳身份證,非個人上傳營業(yè)執(zhí)照等材料。補貼資金審核發(fā)放按“資格認定——確認車輛接入情況——周期性數(shù)據(jù)核算——確認符合補貼標準要求——結果公示——補貼資金發(fā)放”的方式,分批清算、按季度撥付。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條件及數(shù)量。個人全面放開申請資格條件,單位注冊地在海南也能按需申請。
5 月 22 日起,新能源小客車,單位或個人名下沒應報廢未注銷的機動車,可按需購置并直接登記上牌。普通小客車也一樣,申請通過就能登記上牌,還有復核機制。
另外,海南發(fā)布新能源汽車促消費政策,買新能源汽車每輛獎勵 1 萬。獎勵資金重點圍繞使用環(huán)節(jié),獎勵對象是在省內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買的新車并登記上牌的所有人,車要初次登記,注冊登記取得專用號牌,購買及初次登記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12 月 31 日。獎勵總額不超 1.5 億元,每輛 1 萬元,總量不超 1.5 萬輛,自愿申報,截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審核采取“月度審核、年終清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