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購車優(yōu)惠置換補貼有哪些條件?
獲取購車優(yōu)惠置換補貼的條件主要有以下這些。
首先,您得有一輛車,而且這輛車通常要使用一年以上。舊車的車齡有的要求 6 年以上,具體看政策。
轉讓舊乘用車與購置新乘用車的車主得是同一個人,就是說只能是轉讓自己名下的舊車,新車也得注冊登記在自己名下。
舊乘用車的所有權必須完成轉讓登記,要通過出售方式取得有效的《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并在車管所完成車輛轉讓登記手續(xù),讓車輛所有權發(fā)生轉移。
而且,先購置新車還是先轉讓舊車沒有限制,但車輛變更情形不符合補貼條件的不行,比如只是車牌號碼或注冊地等變化,車輛所有權沒變化還在自己名下就不行。
新購置車輛必須完成注冊登記,掛新能源汽車號牌的為新能源乘用車,掛其他汽車號牌的視為燃油乘用車,新能源車和燃油車補貼標準不同。
轉讓舊車以及購置新車的時間要在政策實施期內,判定標準是以轉讓舊車的《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購置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時間以及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記載的轉讓時間和新車《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注冊時間為準。
補貼申請信息審核期間,新乘用車應始終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另外,轉讓舊車和購置新車都是指九座及以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個人消費者向天津市二手車經銷企業(yè)出售 2024 年 9 月 11 日(不含當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的小客車,獲得該企業(yè)反向開具的《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在天津市汽車銷售企業(yè)新購小客車,開具天津市《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同一輛新車不得重復享受報廢更新補貼和置換更新補貼,這三個條件得同時滿足。
小客車指“9 座及以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新能源小客車指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出售舊車換購新能源汽車補貼 1.5 萬元,出售舊車換購燃油車補貼 1 萬元,補貼資金以轉賬方式發(fā)放到個人消費者銀行賬戶。
車輛適用范圍上,無論是新車還是二手車,只要使用年限超過 5 年就可能有資格申請。
補貼金額根據(jù)車輛使用年限不同有所不同,5 年至 6 年的舊車補貼 5000 元,6 年至 8 年的車補貼 6000 元,8 年以上的車輛最高補貼 7000 元。
補貼資金一半由北京市政府注入,另一半由車主在新購車時承擔的車企部分支付。
車主還需將舊車轉出本市或送往有資質的拆解廠報廢,提供車主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單位組織機構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所售二手車與所購新車為同一型號,車輛品牌可以不同,車主也要了解政府補貼政策,并能登錄相關網站獲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