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車子達到強制報廢標準?
判斷車子是否達到強制報廢標準,主要從以下這些方面來看。
對于私家車,包括 5 座轎車和 7 座 SUV 車型,非營運性質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但行駛里程達 60 萬公里,國家引導報廢。若超過 15 年且行駛里程未達 60 萬公里,車輛每年需年檢 2 次,檢驗不合格者強制報廢。
出租車使用年限 8 年強制引導報廢。國內皮卡強制 15 年報廢。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 10 年強制引導報廢。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 15 年強制引導報廢。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 15 年強制引導報廢。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 12 年強制引導報廢。
根據 2013 年 5 月 1 日我國開始實行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的第二條,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以下情形的車輛應強制報廢:達到機動車使用年限的;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規(guī)定的;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 3 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在我國境內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強制報廢:達到使用年限的;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 3 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對于營運車輛和從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的也有相應的強制報廢規(guī)定。而且從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要根據營運車輛的運營年限來進行報廢處理。
摩托車國家規(guī)定報廢年限是 13 年,但各地可能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比如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 10 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 11 年。
總之,判斷一輛車是否報廢,關鍵在于年檢是否能通過,總公里數(shù)是否達到 60 萬公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