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類型車輛的報廢條件有何差異?
不同類型車輛的報廢條件確實存在差異。
非營運的 5 座、7 座小型、微型、SUV 車型載客汽車沒有強制報廢年限,但行駛里程達 60 萬公里會建議報廢,能通過年檢就能繼續(xù)用。
營運車輛的報廢年限有明確規(guī)定,比如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 8 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 10 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 12 年。租賃載客汽車 15 年,公交客運汽車 13 年。
皮卡車報廢年限 15 年,輕型、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半掛貨車也是 15 年。貨車方面,總質(zhì)量 1.8t 以下的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礦山作業(yè)專用累計行駛 30 萬公里報廢,總質(zhì)量 1.8t 以上的載貨汽車累計行駛 40 萬公里報廢。吊車有載貨功能的使用 15 年,無載貨功能的 30 年。專用校車 15 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20 年。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 9 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15 年。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但要注意,車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 3 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nèi)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會被強制報廢。而且車輛使用性質(zhì)變更時,要按營運類汽車的使用年限強制報廢。比如 9 座(含 9 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 15 年,旅游載客汽車和 9 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達到報廢年限后繼續(xù)使用,得依據(jù)國家機動車安全、污染物排放有關規(guī)定嚴格檢驗,檢驗合格后可延長使用年限,不過旅游載客汽車和 9 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 10 年。對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要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環(huán)境保護部門規(guī)定增加檢驗次數(shù),一個檢驗周期內(nèi)連續(xù)三次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注銷登記,不能再上路。營運車輛轉(zhuǎn)為非營運車輛或反之,都按營運車輛規(guī)定報廢。
汽車報廢要具備六個條件,一是行駛里程達到極限,像小型非營運轎車 60 萬公里等;二是使用年限到期,比如出租車 8 年,旅游載客汽車和 9 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 10 年等;三是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比如因嚴重事故、火災等;四是環(huán)保問題,排放超標無法通過檢測或修復;五是技術狀況不佳,經(jīng)修理調(diào)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六是車型淘汰,市場上無相應配件來源。
辦理汽車報廢,車主攜帶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號牌到車管所領取并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車管所審核,對已達報廢年限的開《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年限但符合標準的,查驗認定后核發(fā)通知書,車主持通知書將車輛送至指定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