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購車置換補貼政策的有效期到什么時候?
北京市購車置換補貼政策的有效期是自 2024 年 9 月 1 日 0 時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時止。
補貼申請時間為 2024 年 9 月 15 日 0 時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時止。
如果因申請材料有誤,確需更改補正相關(guān)信息的,應(yīng)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 24 時前完成,逾期將不予補貼。
要享受置換補貼,得滿足一些條件。補貼申請人得是自然人車主,申請人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轉(zhuǎn)讓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 1 年以上本市的乘用車,還要在本市汽車銷售企業(yè)新購新能源乘用車,開具本市《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并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含當日)完成新購新能源乘用車上牌手續(xù)。
與原有的報廢更新政策相比,最新政策調(diào)整了補貼標準。報廢符合標準的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由原來的 1 萬元提高到 2 萬元,報廢符合標準的舊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由原來的 7000 元提高到 1.5 萬元。上述兩類舊車應(yīng)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含當日)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已申請補貼的消費者,按新標準予以追加補貼,其他補貼條件不變。
置換補貼政策所涉及到的“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客車。
置換新購的新能源車不僅包含純電動汽車,也包含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即車牌為綠色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在具體操作中,本次補貼政策要求轉(zhuǎn)讓舊車并完成新車上牌手續(xù)后才可以申請補貼,以上操作均應(yīng)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時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