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寶安區(qū)購車補貼政策會有變化嗎?
2024 年寶安區(qū)購車補貼政策目前有新變化。
在 2024 年 9 月 1 日(含)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含)期間,在寶安區(qū)參與活動企業(yè)處購買 10 萬元(含)-20 萬(不含)小汽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每輛汽車補貼 1000 元,購買 20 萬(含)以上的小汽車新車每輛補貼 1500 元。
在此期間購車還能參加 9 月購車搖號抽獎,10 月組織抽獎,特等獎 20 個,每個 3 萬元(僅限購車 30 萬元以上的消費者參與抽獎),一等獎 110 個,每個 1.5 萬元,二等獎 670 個,每個 5000 元,三等獎 1200 個,每個 2000 元。
此前寶安區(qū)安排專項資金 2000 萬元,對 2024 年 9 月 1 日(含)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內(nèi)購車并符合參與資格的個人消費者開展購車搖號抽獎活動,最高補貼 3 萬元。其中,特等獎 50 個,每個 3 萬元;一等獎 500 個,每個 1.5 萬元;二等獎 1000 個,每個 5000 元;三等獎 3000 個,每個 2000 元。
活動中的小汽車新車為新能源小汽車新車或“國六”以上排放標準燃油小汽車新車(限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不含營運車和特種車)。
新購車輛以購車發(fā)票開具時間為準,均為含稅價。消費者需提交合同、發(fā)票、行駛證、身份證、銀行卡、預(yù)審證明等材料,且消費者必須是提交申請的所有材料中顯示的車輛購買人,姓名與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該活動與深圳市 2024 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等補貼項目不可重復(fù)申請。
10 月以后活動持續(xù)開展,具體另行公告,本輪抽獎如未抽中,可繼續(xù)參與后續(xù)的抽獎活動。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寶安區(qū)還有發(fā)放 4500 萬元購車補貼活動,按購車發(fā)票價格(含稅價)分四檔給予補貼,各檔位設(shè)置補貼總額和最低補貼標準,在各檔位申請量達到限額時停止接收新增申請。在不突破單臺最高補貼標準的前提下,各檔位成功提交申請材料并且符合補貼條件的申請人平均分配該檔位的補貼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