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新交規(guī)有哪些重大變化?
2013 新交規(guī)有不少重大變化。
酒駕處罰加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行人闖紅燈會被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超速行駛扣分更多,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二十記三分,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記六分,百分之五十以上記十二分。
駕駛員或乘客不系安全帶會被扣分。
連續(xù)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四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二十分鐘,疲勞駕駛一次記十二分。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應急車道上行駛,一次記六分。
新增多項違法行為記分項目,比如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guī)定行車或者停車,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一次都記二分。
另外,對校車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加大,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等行為的處罰也加強。
新增 14 個涉及小車管理的記分項,比如增加使用偽造和變造小車標牌、小車超員 20%以上記 12 分,不按規(guī)定避讓小車記 6 分。
新增記 12 分的記分項 2 項,包括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小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 20%以上,未取得的小車駕駛資格駕駛小車。
由記 6 分提高到記 12 分的記分項 4 項,分別是機動車超速 50%以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和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疲勞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違法停車。
調整表述的記 12 分記分項 2 項,將公路客運車輛超員 20%以上調整為營運客車、校車超員 20%以上,取消原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記 12 分的內容,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記 12 分。
將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由 3 分提高到 6 分,細化了超速的記分標準。
闖紅燈由原來罰款 200 元扣 3 分改為罰款 200 元扣 6 分,誤闖紅燈立即停車可能免處罰,跟在大車后面闖紅燈特殊情況可申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