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保險的保額如何確定?
新車保險的保額確定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確定。這指的是在保險合同簽訂地購置與保險車輛同類型新車(含車輛購置稅)的價格。若無同類型新車市場銷售價格,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比如周女士新車價 20 萬元,駕駛 2 年后同類型車降價至 16 萬元,投保時新車購置價就是 16 萬元。車輛部分損失時,保險公司按全額賠償;車損嚴重時,按折舊后的實際價值賠償。
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確定。實際價值是同類型車輛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折舊按月計算,不足一月不計折舊,最高折舊金額不超新車購置價 80%。仍以周女士為例,車開三年后折舊后的實際價值 136960 元,相應投保 137000 元的車損險,保費減少,但車輛部分損失時,保險公司按比例賠償。
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內(nèi),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但協(xié)議金額不得超過同類型新車購置價,超過部分無效。
對于投保車輛標準配置以外的新增設(shè)備,應在保險合同中列明設(shè)備名稱與價格清單,并按設(shè)備實際價值相應增加保險金額,新增設(shè)備隨保險車輛一并折舊。
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應根據(jù)不同車輛種類選擇確定。摩托車和拖拉機最高賠償限額有 2 萬元、5 萬元、10 萬元和 20 萬元四個檔次可選;其他車輛最高賠償限額分為 5 萬元、10 萬元、20 萬元、50 萬元、100 萬元和 100 萬元以上六個檔次,最高不超 1000 萬元。若投保掛車,掛車與主車視為一體,保險公司對掛車賠償責任與主車賠償責任所負賠償金額之和,以主車賠償限額為限。
一般情況下,保險期限為一年。投保期限不足一年,按短期月費率繳保險費,不足一個月按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