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的處罰力度有多大
酒駕醉駕的處罰力度很大。
酒駕方面,初次酒后駕駛,將被暫扣 6 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罰款,記 12 分。再次酒后駕駛,將被處以 10 日以下拘留,并處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 15 日拘留,并處 5000 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 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方面,醉酒駕駛將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 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若醉酒駕駛營運車輛,處罰更為嚴厲,包括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 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且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血液酒精含量檢驗方面,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時的酒精含量檢驗可以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血液酒精含量檢驗。車輛駕駛人員呼氣酒精含量按 1:2200 的比例關系換算成血液酒精含量。抽血測試的結果更具權威性。新檢驗標準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檢驗為例,飲酒駕駛為 0.20mg/mL,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 0.80mg/mL 屬于醉駕。
另外,醉駕還有加重情節(jié)。比如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從重處罰。血液酒精含量達到 200 毫克/100 毫升以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以及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也會從重處罰。
但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情節(jié)較輕、情節(jié)輕微或者顯著輕微的情形,可以適用刑法總則的規(guī)定,依法宣告緩刑、免予刑事處罰或者不作為犯罪處理。同時,醉駕入刑的初衷是打擊醉酒駕駛汽車犯罪,對醉酒駕駛摩托車犯罪量刑時可作區(qū)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