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二手車交易流程是怎樣的?
在鄂爾多斯進行二手車交易,流程如下:
賣方需要準備:原車主(或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 1 張(若是公戶,則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各 1 張、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各 1 張、原始購車發(fā)票(或上次過戶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各 1 張、購置稅完稅證明。
買方需要準備:新車主身份證原件 1 張、復印件 3 張或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張(若是公戶,則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表/轉入申請表、限購地區(qū)還需準備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原件一張,復印件 3 張、如果買方是外地戶口上當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內暫住證。
買賣交易:拿上準備好的材料,交易雙方便可到二手車交易大廳進行交易,交易完后會獲得全國統一的二手車交易發(fā)票。
過戶:到過戶大廳領取《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并填寫,把車輛開到過戶驗車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并填寫《檢查記錄表》,交納“拓號費”。然后到收費窗口排隊繳納“過戶費”,到“轉移受理”服務窗口辦理相關轉移手續(xù),提前填好《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表/轉入申請表》。拿到回執(zhí)單后到窗口繳“上牌費”,接著選號上牌,領取新的車牌、行駛本、登記證書。
保險過戶:二手車交易大廳有代辦保險過戶的服務,也可自己準備新老車主的行駛證、車輛登記證、原保險材料以及身份證等,到原來的保險公司按流程辦理。若不想續(xù)簽原保險公司,可退保后到新保險公司辦理新的車險。
注意事項:屬控購車輛無《申報牌照證明章》的、達到報廢年限的、進口汽車屬海關監(jiān)管期內未解除監(jiān)管的、申請車主印章和登記的車主不一致的、被法院凍結或者已經抵押的、沒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車輛、未經過批準的非法改裝車輛、新車入戶之后不足不 3 個月的(進口車 2 年內的,法院判決除外)、違章肇事未處理結案的或公安機關對車輛有質疑的車輛,不能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