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會導(dǎo)致機動車提前適用強制報廢標準?
機動車提前適用強制報廢標準的情況主要有以下這些。
一是經(jīng)維修和調(diào)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shù)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guān)要求的。
二是經(jīng)維修和調(diào)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shù)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要求的。
三是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 3 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nèi)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還有就是達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駛里程的車輛。比如家用 5 座位轎車以及 7 座位的 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駛里程達到 60 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dǎo)報廢,超過 15 年后必須每年檢驗 2 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皮卡強制 15 年必須報廢,出租車使用年限是 8 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 10 年,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 15 年,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 15 年,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 12 年。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8 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0 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2 年,租賃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2 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 13 年,專用校車使用 15 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20 年,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 9 年,其他載貨汽車使用 15 年,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 15 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 30 年,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 10 年,集裝箱半掛車 20 年,其他半掛車使用 15 年,正三輪摩托車使用 12 年,其他摩托車使用 13 年。
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 60 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 50 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 60 萬千米,租賃載客汽車行駛 60 萬千米,小型和中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 50 萬千米,大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 60 萬千米,公交客運汽車行駛 40 萬千米,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 60 萬千米,中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 50 萬千米,大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 80 萬千米,專用校車行駛 40 萬千米,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 60 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 50 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 60 萬千米,微型載貨汽車行駛 50 萬千米,中、輕型載貨汽車行駛 60 萬千米,重型載貨汽車行駛 70 萬千米,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行駛 40 萬千米,裝用多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行駛 30 萬千米,專項作業(yè)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 50 萬千米,正三輪摩托車行駛 10 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 12 萬千米。
非營運車型前六年需要兩年年審一次,不需要上檢測線。第七年至第十五年間,一年年審一次,并上線檢測。使用十五年之后,則要求半年上線檢測一次。如果連續(xù)三個監(jiān)測周期沒有獲得合格標志,就將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