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無證駕駛造成事故怎么處理
2015 年無證駕駛造成事故的處理方式較為復雜。
首先,無證駕駛發(fā)生交通事故,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構成犯罪,比如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無證駕駛撞人的處罰方面,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來說沒有加重情節(jié)的話應該判刑 3 年以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死亡 1 人或者重傷 3 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 3 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 30 萬元以上的。
處罰方面: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可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罰款,可并處拘留 15 天的處罰。
對于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xù)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根據所提供駕駛證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處理。
后果處理的辦理程序為:向 112 指揮中心報警,112 指揮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初步了解案情,判斷是否道路交通事故,立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作出事故認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宣布責任認定,并告知當事人申請調解或向法院起訴的權利,是否共同申請調解,組織調解,調解達成協(xié)議,制作《損害賠償調解書》,根據違法事實作出處罰。
提交的資料包括:持交通事故當事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及有效期限內的商業(yè)保險單據;開具工資證明、戶籍證明、診斷證明、藥費單據、車物損失證明;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門領取死亡尸體處理通知書后,提供死亡注銷證明和死者家庭成員戶籍證明。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時限為: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復核以一次為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qū)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
交通事故的賠償方面,當事人可以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協(xié)商,也可以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當時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或經交通管理部門調解達不成一直意見的可以向交通事故發(fā)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