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斷營運車轉(zhuǎn)非營運車的實際可使用時長?
要判斷營運車轉(zhuǎn)非營運車的實際可使用時長,得先搞清楚車輛類型。
比如小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8 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0 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2 年。
租賃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2 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 13 年。
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專用校車使用 15 年。
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 20 年。
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 9 年,裝用多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 12 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 10 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 15 年。
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 15 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 30 年。
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 10 年,集裝箱半掛車 20 年,其他半掛車使用 15 年。
正三輪摩托車使用 12 年,其他摩托車使用 13 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guān)部門可結(jié)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guī)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 6 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 10 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 11 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 2 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以小型出租客運汽車為例,使用三年后營轉(zhuǎn)非,還能使用 5 年。
要是買這種車,得了解車輛戶檔所在地有沒有其他地方性規(guī)定,按能接受的使用年限買,避免損失。
距使用年限 1 年以內(nèi)的機動車,不能申請營轉(zhuǎn)非。
網(wǎng)約車也特殊,行駛里程達 60 萬千米強制報廢,未達 60 萬公里但使用 8 年退出經(jīng)營。
廣東省營轉(zhuǎn)非車輛報廢,關(guān)注公眾號線上提交申請,準備身份證、行駛證、登記證原件,拖車進場錄入資料拆解,審核注銷,上傳拆后照,回寄證明,殘值支付,大概 10 個工作日完成。
車輛報廢想保留車牌,使用滿一年可保留原車牌,保留時間可達 2 年,車輛轉(zhuǎn)移、注銷、遷出可保留,買二手車和新車都能申請,要處理完原車違章。
先到車管所服務站注銷車輛,上繳舊車牌,新車到手去車管所上牌時提出繼續(xù)使用原號牌申請。
保留原號時間從車輛辦結(jié)轉(zhuǎn)移或注銷登記時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