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帶人新規(guī)定的出臺依據(jù)是什么?
電動車帶人新規(guī)定的出臺依據(jù)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八十八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
其中,《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處罰。第八十八條規(guī)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對非機動車駕駛做出了多項基本規(guī)定,比如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 12 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 16 周歲,不得醉酒駕駛等。
同時,各地也有相應的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電動車載人做出規(guī)定。比如《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guī)定,成年人可以在駕駛?cè)俗缓蟛康墓潭ㄗ蝺?nèi)載一名 12 周歲以下的兒童。《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guī)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 1 名 12 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搭載 6 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16 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不得載人。
在 2023 年 3 月 1 日起實施的《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中,將電動自行車載人年齡限制放寬,成年人駕乘電動自行車僅限搭載一人,未對載人年齡做限制。陜西省《漢中市電動車管理條例》中,駕駛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 16 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相較于之前只能載 12 周歲以下的規(guī)定,年齡放寬到了 16 周歲。6 周歲以下的孩子要求安裝兒童座椅,16 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騎電動自行車不能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