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舊車報廢補貼政策在不同地區(qū)有何差異?
2024 年舊車報廢補貼政策在不同地區(qū)存在明顯差異。
比如石家莊市,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 2 萬元或 1.5 萬元不等的補貼。
云南省的政策是,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報廢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1.5 萬元。
貴州省的政策有調整優(yōu)化,活動時間從原來的“2024 年 9 月 6 日至 12 月 31 日”調整為“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取消了新購燃油車排量、個人名下乘用車使用性質、舊車持有時間和舊車出售限制。
四川省的情況是,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時間為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對報廢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1.5 萬元。同時還有四川汽車置換獎勵,個人消費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轉讓舊車并購買新乘用車,可按購車類型和價格領取 8000 至 17000 元不等的補貼。
天津市的汽車報廢更新政策,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含當日)起,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相應乘用車,報廢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1.5 萬元。汽車置換更新方面,個人消費者出售名下符合條件的舊車,購入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1.5 萬元,購入燃油乘用車補貼 1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