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補貼的額度是如何確定的?
上海新能源補貼的額度確定方式較為復雜。
首先,補助標準根據(jù)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 3000 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 5 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 6 萬元/輛。
其次,在試點期內(nèi),每家企業(yè)銷售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乘用車分別達到 5 萬輛的規(guī)模后,中央財政將適當降低補助標準。
另外,上海市政府也有相關(guān)補貼政策。例如,近日發(fā)布的《上海市關(guān)于進一步加大力度推進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中,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由 1 萬元提高至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由 7000 元提高至 1.5 萬元。提高上海市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對個人消費者以舊換新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 1.5 萬元、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 1.2 萬元。之前的政策中,對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額度為 4 萬元/輛,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的補貼額度為 3 萬元/輛。燃料電池乘用車的補貼標準為 20 萬元/輛。
對直接或組織員工一次性購買新能源汽車超過 10 輛的法人單位,上海市再給予 2000 元/輛的財政補助。對汽車生產(chǎn)廠商,每回收一套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上海市給予 1000 元的補助。
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用于非營運的,上海市免費發(fā)放專用牌照額度。按照最新政策,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除了繼續(xù)享受中央財政補助和購置稅減免等政策外,上海市對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過程中發(fā)生的充電費用,再給予 5000 元補助。在《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基礎(chǔ)上,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1.5 萬元。